• 题: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企业年报 “多报合一”相关事项的公告
  • 号:
  • 11100000MB0143028R/2024-915592
  • 主题分类:
  • 公示公告
  • 号:
  • 2024年第52号
  • 所属机构:
  •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 成文日期:
  • 2024年12月27日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30日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企业年报 “多报合一”相关事项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2-30 04:38     信息来源:质量监督司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企业

年报“多报合一”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政务服务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202511日起,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企业年报统一报送,实现“一个入口,一次报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已满一年的企业,应于每年度11日至6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报送上一年度自查报告,获证未满一年的,应于下一年度报送。取消原纸质报送方式。

    二、各地要把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企业年报“多报合一”事项作为“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确保本辖区内企业应知尽知、应报尽报。企业未按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

    本公告自202511日起生效。

 

 

 

市场监管总局      

202412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