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施行10周年系列主题宣传之二
强化广告监管执法 切实守护民生权益 - 发布时间:2025-03-31 18:01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施行10周年系列主题宣传之二
强化广告监管执法 切实守护民生权益
广告与老百姓“天天见面”,是广大消费者获取商品信息的主要途径和作出消费决策的重要参考。新《广告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将“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定为立法宗旨。新《广告法》施行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循法而治,立足法定监管职责,不断强化广告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辣眼睛”“忽悠人”的违法广告,共查办各类广告违法案件37万余件,罚没款56亿余元,有力净化广告市场环境,让广告监管服务美好生活更加可触可感可及。
胸怀“国之大者”,严守广告导向“安全阀 ”
广告既传递商业信息,也传播社会文化,具有鲜明的文化产品属性。新《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必须“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重要指示精神,依照新《广告法》有关规定,持续加大对涉导向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守牢广告导向红线底线和商业营销宣传领域意识形态安全,推动“广告宣传必须讲导向”逐步成为行业共识,让积极向善的良好商业营销风尚蔚然成风,更好地发挥在引导消费、塑造品牌、传播文明、促进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筑牢导向监管防线,守护国家和民族尊严。广告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社会文化的形象代言人。市场监管总局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广告导向违法问题,有力纠治以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为噱头搞营销炒作的商业陋习。先后部署开展防范和制止借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的二十大、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等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搞不当营商系列行动,共查处相关违法广告案件2万余件,罚没款合计1.5亿元,指导平台清理涉政类营销信息6万余条,以强有力整治为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营造喜庆热烈、严肃庄重的社会氛围。指导北京、上海、安徽等地查处某公司利用“七七事变”发布损害国家尊严广告、某国际品牌广告辱华、某公司发布不规范中国地图等系列标志性广告导向违法大案要案,以雷霆之势坚决捍卫国家和民族尊严。
——规范“舆情热点营销”,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个别“投机取巧”的不良商家将广告推广与热点舆情捆绑制造爆点,严重伤害群众感情、妨碍社会安定和公序良俗。市场监管总局对借舆情捆绑营销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从严处置借自然灾害、安全事故、重大舆情等蹭热度、搭便车、博眼球的广告宣传行为,在广告创意和“蹭热点”营销之间划出清晰的法律界限。组织指导河南、山西、上海等地依法查处某公司借河南暴雨灾情进行广告营销、某房地产公司利用东航坠机事件发布违法广告、某公司利用甘肃白银越野赛事故发布内衣广告等案件,向社会传递出“创意可以大胆,但底线不可突破”的强烈信号,引导广告经营者在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开展广告创意。
——着力清除低俗广告,保障重点人群身心健康。市场监管总局始终将依法打击侮辱妇女人格、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广告作为监管重点,严查广告营销中“点子不够、低俗来凑、以色诱人”等违法行为,切实守护重点人群身心健康。如,某科技公司营销宣传中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涉事企业被罚款合计130万元;某科技公司利用八岁女童自杀案件发布教育培训广告,被罚款50万元;某饮品制造商因发布擦边低俗广告被罚款40万元。市场监管部门对于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广告,严惩重处、决不手软,以扎扎实实的执法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筑牢安全防护墙。
践行监管为民,守住百姓“稳稳的幸福”
广告是联系生产和消费的桥梁,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广告质量的参差不齐会影响到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整治广告乱象就是民生工程。新《广告法》设置多项专门条款,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教育培训、招商投资等重点民生领域广告宣传内容作出规范、划定边界。市场监管总局坚持以“小切口”服务大民生,持续加大对重点民生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以更严格的广告监管让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用切实有效的专项治理托起民生“稳稳的幸福”。
——聚焦医美热点行业,守护消费者“颜值”安全。规范和加强医美广告监管,维护医美广告市场秩序,营造放心、理性的消费市场环境一直是广告监管的工作重点。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2022年,会同公安部、商务部、卫健委等11部门重拳出击,多方合力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治非法行医、假货频现、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的问题,清理了一批违法机构、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例,办结各类行政处罚案件2846件,罚没金额7462.15万元,刑事立案224件,侦破166件,抓捕417人,涉案金额约11.38亿元,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对美的追求,让“变美”安全更安心。
——紧盯医疗教培领域,维护“一老一小”合法权益。“一老一小”一头连着“夕阳”,一头连着“朝阳”,守护“朝夕”美好,是市场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和使命。市场监管总局聚焦与老年人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关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近视防护、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广告监管领域“护苗助老”系列整治、打击“神医神药”广告“铁拳”行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领域广告整治、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等,共查处相关违法广告案件6732件,罚没款合计1.2亿元。配合卫健委、中医药等部门依法处理“神药”广告背后的“神医”张某荣、庞某翠等从业人员。指导广东、上海、浙江等地查办一批明星艺人广告代言违法案件,罚没款合计923.86万元。指导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北、四川、陕西6地查办“西汉养生口服液”系列违法广告案,罚没款合计308万元,以有力执法为“一老一小”打造清朗放心的消费环境。
——整治金融广告乱象,切实守好群众的“钱袋子”。与金融监管总局签订《加强非法金融广告信息监测处置工作协议框架》,向金融监管总局移送四批次195条次涉嫌违法金融广告线索,并参照其提示,组织上海、浙江等地全链条追查,强力打击“稳赚不赔”的金融违法广告,切实守好群众的“钱袋子”。加强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清理整治“消费贷”“代理退保”等广告乱象。会同金融监管部门规范金融产品广告代言活动,明确开展相关制度规范等。北京、广东、安徽等地印发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发布合规指引,引导广告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发布金融广告。
坚持与时俱进,守护互联网用户“指尖上的安全”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在广告领域的应用不断加强,互联网广告发展迅猛且新业态层出不穷,互联网广告与民众的日常生活联系更加紧密,人民群众对有效遏制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问题的愿望更加强烈,对广告监管工作也充满了新的期许。新《广告法》对规范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因时而动,不断完善互联网广告监管规则,有效应对互联网广告新业态新挑战;顺民之意,持续强化互联网违法广告治理工作,全力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守护用户“指尖上的安全”。
——规范广告新业态,扫除监管模糊地带。市场监管总局在遵循新《广告法》立法原意基础上,出台《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着力解决弹窗霸屏“关不掉”、软文广告“分不清”等热点难点问题。出台《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在有效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降低合规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成效初现。全国12315平台数据显示,2024年针对广告极限词、禁用词等绝对化用语的举报较上一年减少15万余件。制定《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为消费者清晰识别互联网广告和非广告信息提供便利。研究起草《医疗广告认定指南》《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依法为医疗广告“松绑”的同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强化惩防并举,组织开展互联网广告治理。以《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契机,组织开展互联网广告领域治理行动,从学习培训、普法宣传、行业指导、案件查办等方面发力,推动互联网广告治理取得实绩实效。各地共召开培训会3174次,制作培训课件20592份;开展普法活动5478次,制放宣传材料456144份;实地指导互联网广告活动相关主体3.4万户次,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154件;查处互联网广告违法案件6万余件,罚没款4.36亿元,推动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
——加强行政指导,压实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通过行政指导、约谈告诫、组织自查整改等方式,不断压实平台在广告内容审核、治理规则完善、违规行为处置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切实防范和制止互联网违法广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施行以来,总局召开7次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各地推动平台完善广告内容治理规则6000余条、指导平台拦截违规素材和商品链接20万余个,处置涉低俗色情营销信息1万余条次,处置违规账号、店铺700余个,让网络广告更加清爽。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守护保障民生权益,广告监管永远在路上。随着数字技术和传播媒介的快速发展,广告业已成为发展最迅猛、迭代最快速、受众最广泛的行业之一,维护好广告市场秩序的任务更加艰巨复杂。发展向前,民生向暖。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躬耕不辍,勇毅笃行,聚焦发展所需、民之所盼,让广告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让服务执法过罚相当、刚柔相济,切实做好规范广告活动制度的建设者、市场健康秩序的守护者、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