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从轻减轻
    不予行政处罚规定等文件清单
    (第一批)
  • 发布时间:2022-11-17 14:55     信息来源:执法稽查局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从轻减轻

不予行政处罚规定等文件清单

(第一批)

序号 文件名称
1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市监法规〔2022〕2号)
2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的通知(京市监发〔2022〕53号)
3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的通知(京市监发〔2020〕99号)
4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相关文件的通知(京市监发〔2021〕139号)
5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规〔2022〕5号)
6 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关于减轻行政处罚的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津市场监督稽〔2019〕35号)
7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市药监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规〔2020〕4号)
8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免罚清单(试行)》的通知(晋市监发〔2021〕195号)
9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晋市监发〔2021〕303号)
10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的通知(内市监法规〔2022〕6号)
11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司法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2版)》的通知(内市监法规〔2022〕5号)
12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内市监发〔2020〕7号)
13 关于印发辽宁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和辽宁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1版)的通知(辽市监联〔2021〕11号)
14 关于印发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辽市监联〔2021〕9号)

  

  相关链接:《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版)》解读